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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 2024 5:01:19 GMT
高级劳工法院全体会议批准了内部法规委员会的一项提案,即在 TST 的复审上诉或诉讼中的禁运作出专制决定后,修改有关在申诉判决中进行口头辩论的可能性的法规条款。支持的截止时间为十分钟。 123RF 123RF TST全体会议批准对独裁决定提出上诉的口头辩论 “尊重和重视律师在社会正义法院中的作用是我们的传统。律师是公民与法官之间的纽带。这些专业人员使用法院的权利不应受到限制或削弱”, TST 主席、了这一点。 这一变化符合 6 月批准的第 14,365/2022 号法律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章程》的更新,该法律也规定了对此程序模式的支持。在此之前,当部长以独裁方式对上诉做出裁决时,该党可以针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以便专家组可以分析该请求,但无需法律界的口头支持。 然而,自 8 月 2 日专门处理个人纠纷的第二小节 (SDI2) 召 电报号码数据 开会议以来,该规则已得到遵守,当时 TST 主席、部长埃马诺埃尔·佩雷拉 (Emmanoel Pereira) 允许律师支持以遵守该规则现行。来自 TST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显然,解决具体冲突的司法领域不能与建立新的一般和抽象行为规则的民主空间相混淆,这将违反权力分立的假设,构成对《CF》第2条和第22条的不可原谅的违反。 基于复杂的理论论证,承认司法活动没有限制或将这些限制“灵活运用”到极端,代表着对民主理想的不可接受的颠覆,破坏了通过定期选举定期表现出来的主权概念。 在无动机解雇的情况下,法律制度始终将其视为公司的法定权利,因此是一种“接受性”权利,不需要任何动机。 尽管这一框架必须受到单独的法律监管,正如原选民在有限效力规则中所宣布的那样(第 7 条,I),但事实是,作为一般规则,单方面和无动机的决定没有否决权。解除雇佣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种情况下,公司解雇工人的行为如果存在不可原谅的滥用行为,可能会受到司法调查,如歧视性解雇的情况,这种情况受到法律制度的明确否认(第 9,029/95 号法律)。 但事实是,在大规模裁员的情况下,并没有明确、客观的法律规则来抑制或制定限制标准。因此,大规模裁员代表了一种公司权力,是根据便利和机会的判断而行使的,并以市场重新定位或关闭活动中的暂时或永久战略利益为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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